穿過張家口市區西北方向的平門一路向西北,是市區通往壩上、內蒙古等地的必經之路,車輛日夜川流不息。距離平門約1公里左右,有一處收費站,是目前張家口市唯一的一個外環路收費站,建站緣于該市城建部門修了一段4公里的市區道路。而今,該收費站收費將滿10年,許多市民心生疑問,修了那么一小段路,收了10年的費,貸款早該還完了吧?事實是,收費站的收費期限僅僅過去一半。
1 城建、交通共同掌管一個收費站
與一般的收費站性質不同,張家口市外環路收費站由城建與交通兩個單位管理,兩個單位聯合建立的張家口市建通公司,其中城建部門控股55%,交通部門控股45%。
從張家口市平門起到市區的第四中學,一條向市區延伸的路段,張家口的市民稱之為西壩崗路,這條路便是當年由城建部門貸款修建的。該條路總長4028米,據張家口市城建開發總公司介紹,修路的總投資是4683萬元。
當年的西壩崗路原是一條常年流淌著污水、洪水的季節性河溝,不僅對城市的市容市貌造成影響,也不方便市民出行,因此政府決定將河溝變成暗河,修建西壩崗路。
現張家口市建設局的下屬公司張家口市城建開發總公司辦公室主任趙進華簡單介紹了當年的情況:“當年市政建設缺乏資金,因此考慮靠貸款修路、再建收費站收費償還貸款的辦法,來完成城市道路的建設。”
西壩崗路建好以后,1998年11月,張家口市外環路收費站獲得省政府的批準后,正式開始收費,當時的位置正在張家口市平門路,此時的收費站由張家口市城建部門一家管理。
1999年,由于緊靠市區的收費站給市民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市民意見很大。在媒體的關注下,收費站外遷到目前市區水母宮景區以西50米處。但此時收費站所在的位置其路權歸張家口市交通部門所有,因此,后來再行組建了張家口市建通公司,由城建與交通兩個部門共同掌管該收費站。
2 收費6年后才規定收費期限?
從最初省政府批準設立張家口市外環路收費站的批文上難以找到該收費站的收費期限,該批文中僅一條說明,稱待工程竣工后再設定收費期限。
在張家口市外環路收費站副站長劉國斌的辦公室內,記者看到了2004年省政府的批文,該批文中明確設定了該收費站的收費期限到2018年12月31日,而這個批文距離收費站的開始收費之日起已經過去了6個年頭。為何在收費站已經收費達6年之久,才規定收費期限呢?對于這個問題,無論是收費站副站長劉國斌,還是其主管部門張家口市城建開發總公司,都未能給出答案。
在2004年省政府的批文中提到,批文是針對關于張家口市區外環路收費站重新辦理立項的申請的復函,但是這個“重新立項的申請”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采訪中的相關部門均稱,“事情已經過去這么久了,領導都換了,誰也不清楚。”
記者看到了一份2002年6月省建設廳、財政廳、物價廳等三部門聯合下發的一份文件,《關于暫定邯鄲等地外環路收費站收費期限的通知》,該通知中,張家口市外環路收費站的收費期限暫定為5年。按照此文件推算,該收費站到2003年年底便已到期。
而據一些知情的人士透露,收費站最初的收費期限大約在2003年、2004年前后便到期了,目前20年的收費期限是重新申請的。
3 還貸情況、車流量諱莫如深?
對于收費站的還貸情況,是否像許多市民所議論的貸款早已還完?對此,作為收費站副站長的劉國斌表示不知情,并稱這個情況張家口市城建開發總公司掌握。記者幾次致電城建開發總公司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趙進華均稱公司負責財務的人員不在,無法查詢。由于外環路收費站屬政府還貸公路,其所收過路費均上繳市財政。記者又致電張家口市財政局綜合科,但該科工作人員稱,這個情況不方便向記者透露,讓記者再去找城建開發總公司。
在2004年省政府的批文中,明確規定若收費站在核定收費期限內,已經償清貸款本息的,在貸款償清本息之日起停止收費并拆除收費站,但是從目前來看,對于其還貸情況局外人無從知曉。不僅僅是還貸情況,對于收費站每天的車流量,收費站的相關負責人也諱莫如深。
記者了解到,該收費站所處的路段是壩上、內蒙古與張家口市區及壩下下各縣互通的主要干道,在其最初設站時(最近幾年,該條道路的車輛部分被分流)車流量很大,許多人士推斷,當初4683萬元的貸款,在收了10年費后,應該早就還清了。
4 出高速10公里就要再次繳費?
2004年11月1日施行的國家《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明確規定,非封閉式的收費公路的同一主線上,相鄰收費站的間距不得少于50公里。
記者駕車用車輛里程表實測,張家口市外環路收費站距離同一條路線上的張北縣收費站的距離不足40公里。
而去年,張石高速(張家口段)正式開通,高速出口距離該收費站不足10公里,許多從該高速公路下來的車輛,僅走不足10公里的路程便經過外環路收費站,需再行交費。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第十四條第一款中規定,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張家口市外環路收費站的收費期限已經大大超過了這個規定。
《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還規定,建設收費公路,應當符合相應的技術等級和規模,其中之一便是一級公路連續里程50公里以上。而張家口市外環路收費站僅修了4公里的公路。
顯而易見,張家口市外環路收費站的設置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是相違背的。
5 收費站到了該撤的時候了
張家口市郊的永豐堡村與五墩村是該市橋西區東窯子鎮的兩個行政村,兩個村中間只隔一個收費站。記者得知,雖然都距離市區不遠(永豐堡距離市區較近),但是,兩個村子的地價卻是天壤之別。五墩村在收費站之外,要想到這個村子,得經過收費站,這里的地價大約是五六萬元一畝。而憑借著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永豐堡村的地價均在50萬元以上,大約相當于五墩村地價的10倍。采訪中,許多的村民將此歸結為是收費站帶來的影響。
除此之外,收費站給五墩村的村民還帶來了出行上的極大不便。一些村民告訴記者,不論白天晚上,打車回家只能打到收費站,否則就得負擔出租車過往收費站10元的過路費。一些購買私家車的車主,雖然有辦理季度優惠卡的政策,但是,要想辦個卡卻不是件容易的事兒。五墩村民與收費站收費員之間的沖突經常發生。
對五墩村的影響僅僅是一方面,一些人士認為,外環路收費站所在的路段,是張家口這座城市北面的窗口,關乎一個城市的形象,從各個方面來講,收費站都到了應該撤掉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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