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礎設施投資空間已大幅收窄等因素影響之下,應警惕此番地方版“4萬億”投資計劃可能造成嚴重的經濟后果。
我國經濟急速下行的壓力,正引發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其規模更可與2008年中央主導的“4萬億”相媲美——據報道,近半個月以來,已有多個城市紛紛出臺各自“穩增長”的地方政策,其中,長沙拋出超過8000億元的投資計劃,而有消息稱,貴州更將于8月份公布總額高達3萬億元的投資計劃。
應該說,此番地方版“4萬億”的換位輪回,既有短期必然性,又有歷史必然性。就短期必然性而言,自去年下半年以來宏觀經濟的持續下行,地方政府不僅飽受經濟增長的壓力,而且在房地產調控對地方財政收入形成大幅收窄之下,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失衡的壓力可謂更大,在這種格局之下,經由今年以來中央在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層面的鼓勵,地方政府必然會產生強大的投資沖動。
就歷史必然性而言,回顧改革開放30多年的歷史,在GDP至上的政績顯規則、以及擴大投資更便于利益輸送的私利潛規則之下,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從未主動消退過,只不過更多時候被宏觀調控所抑制,而一旦經濟不景氣造成中央“穩增長”的訴求,地方政府即會加大迎合力度,過量、過度的投資沖動更會因此產生。
前車之鑒后事之師,在基礎設施投資空間已大幅收窄、地方政府投資沖動背后的顯潛規則、以及無法根除的本位主義之下,應警惕此番換位輪回的地方版“4萬億”投資計劃,可能造成嚴重的經濟后果。
首先,與2008年中央主導的“4萬億”投資計劃相比,其時基礎設施等方面尚存一定的現實投資空間,而之于當下而言,這種投資空間已經大幅收窄,亦即是說,此類投資的邊際效益已經大幅降低。
其次,與上一輪中央主導的“4萬億”投資計劃,具有統籌安排、系統協調等優勢相比,此番地方版“4萬億”投資計劃,其各自投資進度雖可能便于加快,但整體投資不可避免地存在重復建設、產能過剩等隱患。
再次,與上一輪中央主導的“4萬億”投資計劃相比,此番地方版“4萬億”投資計劃,將存在融資難度加大、融資成本較高等不利因素。
之于當下而言,在出口、內需短期難振之下,通過鼓勵地方政府加大投資力度,從而達到經濟維穩的目的,顯然具有一定的階段合理性。但是,我們卻不能因此對之過于放任,不僅需要對此番地方政府大規模的投資沖動,進行總量控制,避免整體經濟結構進一步失衡;還需要對具體投資項目,進行甄別核實,防止重復建設、產能過剩等現象卷土重來;更需要通過降低企業稅負、加快行政職能轉變等制度創新,真正激發民間資本的自主投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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