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治理辦下發《關于2012年上半年規范教育收費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通報》,要求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并在3年內取消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日前,江西省教育廳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今年江西省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比例上限已經下降了10%。
擇校生比例上限降10%
根據教育部要求,從2012年秋季開學開始,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并要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
20日,江西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省教育廳已下發通知,要求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人數不得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20%,比以往下降了10%。
多所學校擇校費成倍漲
按照教育部規定,在“三限”的情況下,高中階段可收取擇校費,但義務教育階段不準收取擇校費。
事實上,南昌高中擇校費早已明碼標價,目前實行的標準是:南昌二中、江西師大附中每生每年1萬元;南昌一中、南昌三中和南昌十中每生每學年8000元;南昌十九中、鐵路一中、南昌外國語學校、豫章學校、南昌十五中、南昌十七中、八一中學、實驗中學、洪都中學、南昌大學附中、省教育學院附中每生每年6000元;南昌八中、南昌十二中、南昌十三中、南昌十六中、南昌二十中、南昌二十一中、南昌二十三中每生每年5400元。南昌十四中、南昌十八中、南昌二十六中、南昌三十中、南昌鐵路二中每生每年2300元。
記者注意到,2005年,南昌八中、十二中、十六中、二十中、二十一中、二十三中的擇校費為每生每學年2300元,如今的擇校費比當年漲了3100元。
擇校費并不由學校收
“高中階段的擇校費并不由學校收取,學生的擇校費是直接打到市級財政賬戶的。”南昌一所重點高中的辦公室主任告訴記者,根據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如果學校私自收取學生擇校費屬于違規行為。
南昌市中招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擇校費打入財政賬戶后,將全部作為教育經費,返還用于發展教育。
家長對新政反應不一
對于要取消擇校生招生,家長反應不一。
“取消擇校生招生后,我覺得更公平!蹦喜忻癯棠日J為,擇校費其實就是花錢買分數,少數人得到了“實惠”,但對其他考生來說不公平。
“我們也不是盲目擇名校,但無論是師資力量還是辦學硬件,普通學校和名校之間還是有一定差距的!笔忻穸闻勘硎荆绻『⒅锌紱]考好,花兩三萬元錢能讓兒子上重點,她也愿意。
關鍵在均衡配置教育資源
江西教育學院教育專家葉存洪教授認為,家長之所以寧愿花錢也要讓孩子擇校,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優質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因此,要解決“擇!眴栴},除取消擇校生招生外,更重要的是合理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相關部門不僅要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逐步縮小薄弱學校與優質學校間的辦學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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