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衛生局《<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實施細則》,3月1日起市民看普通感冒,醫生將不再用抗生素藥物治療,普通感冒病人不要再強求醫生開抗生素藥。 細則明確規定醫生開處方使用抗生素時,必須根據患者的癥狀、體征及血、尿常規等實驗室檢查結果,初步診斷為細菌性感染者才能應用抗菌藥物。普通感冒、麻疹、病毒性肝炎、灰髓炎、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有發熱的患者,將不再用抗生素藥物治療。
按照市衛生局要求,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下設“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小組”,每年至少兩次定期公布本單位抗菌藥物使用情況。
去年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共接到1.2萬余起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其中一半是因濫用抗生素而引起的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