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湖北高校眾多,曾涌現“全國教書育人楷!蓖艚饳嗟却笈鷲蹗従礃I、師德高尚的優秀教師,但也存在個別教師育人意識淡薄、治學不夠嚴謹的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師德師風建設,湖北省教育廳專門下文,要求高校教師強化師德教育,力行師德規范,重點提高中青年教師的師德師風水平。
每年9月,湖北各高校將定期組織“師德師風建設月”活動,引導教師克服學術浮躁,杜絕抄襲、剽竊、侵占他人學術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倡導教師廉潔奉公,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索取或變相索取學生或學生家長財物。
此外,師德行為規范還禁止教師強制推銷輔導資料、書籍和其它各類商品,禁止通過招生、考試等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禁止在學術活動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侵占他人成果等。
湖北省教育廳明確表示將建立考評制度,對違反“十禁止”行為規范的,5年之內,在名師評選、人才遴選等各級各類表彰獎勵中進行“一票否決”,對有嚴重失德行為、影響惡劣者將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并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