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院在2008年全縣職工的健康體檢中,對數千人進行了血常規、肝功能及血脂檢驗等項目的臨床檢測,但均沒有相應的原始檢驗記錄,沒有出具真實、有效的檢驗結果。
(二)2007年1月以來,醫院出具的血清鐵、血清無機磷的檢驗報告中,絕大部分檢驗結果虛假。
(三)醫院存在不規范進行淀粉酶檢測等其他問題。
調查發現,醫院每年對檢驗科下達明確的經濟收入指標,并將檢驗科人員工資的30%與科室業務收入直接掛鉤,引發了醫療行為的扭曲和醫德喪失。該院工作人員曾向院領導反映過科室工作質量問題,但未得到重視和糾正。
根據調查結果,甘肅省衛生廳對金塔縣人民醫院給予了警告處分,撤銷了其二級甲等醫院稱號,并吊銷檢驗科主任陳玉蘭的醫師執業證書。衛生廳同時向全省發出通報,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金塔縣縣委、縣政府決定免除金塔縣人民醫院院長職務,給予副院長留黨查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給予縣衛生局局長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副局長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責令主管副縣長做出深刻檢查。
衛生部通報指出,金塔縣人民醫院偽造檢驗結果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反映出目前個別醫療機構背離正確的辦院方向,無視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片面追求經濟利益的錯誤傾向;也暴露出部分醫院管理者和少量醫務人員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淡薄,職業道德低下。這起事件同時說明一些醫院臨床檢驗和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諸多薄弱環節,亟需改進。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從這起事件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