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是全國休假辦法修改后實施的第一個節假日。就勞動者廣泛關注的節日加班費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醒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由于每月有效工作天數改變,今年起勞動者節日加班費可能有小幅增長。北京市勞動部門稱,今年北京擬按照新的每月有效工作天數計算加班費用,但尚未發布相關調整規定。
節假日增1天影響加班費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專家說,由于《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已進行了修改,每年的法定節假日從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因此,平均每月有效工作天數也將隨之變化,將從原來的20.92天減少為20.83天。據介紹,這一調整將影響加班費的計算,使勞動者加班費得到小幅增加。
專家同時表示,在實際操作中,各地落實新辦法并調整加班費折算公式的具體時間可能不盡相同,今后將會陸續實施。目前,包括上海、山東在內一些地方還沒有發布新的工資支付辦法或文件。
今年月均工時以20.83天計
昨天,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處相關負責人證實,休假辦法調整后,自今年起,勞動者的工時應以每月平均工作時間20.83天計算。但他同時表示,截至目前北京市尚未發布新的工資支付辦法調整規定,工資發放須按照2004年1月起實施的《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在該規定中,有效工作天數仍為每月20.92天。
3種方式確定加班工資基數
該負責人介紹,按北京市現行規定,計算加班工資的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主要按照3種方式確定,如果勞動合同有約定,按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以及休假期間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據此計算,一名在京勞動者若月工資標準為2000元,法定節假日加班費計算方法為2000(元)除以20.92,再乘以300%,約為286.8元。今年,該計算公式有望調整為2000(元)除以20.83,再乘以300%,約為288.04元。
此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還發出提醒,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三倍工資”和在公休日加班的“兩倍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