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礦集團公司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正式制定下發,對萍礦集團及所屬企業違規經營投資堅決追責,嚴格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辦法》明確,對萍礦集團經營管理有關人員任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國有資產監管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規定,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在經營投資中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經調查核實和責任認定,將按照“依法合規、違規必究,分級組織、分類處理,客觀公正、責罰適當和懲教結合、糾建并舉”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已調任其他崗位或退休的,也納入責任追究范圍,實行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 責任追究的范圍涵蓋企業管控、購銷管理、工程建設、固定資產投資、投資并購、改組改制、資金管理、風險管理及轉讓產權、上市公司股權和資產等方面違反規定的情形。根據工作職責,違規經營投資責任劃分為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根據資產損失程度、問題性質等,將對相關責任人采取組織處理、扣減薪酬、禁入限制、紀律處分、移送司法機關等方式,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切實發揮有效的震懾遏制作用,筑牢夯實企業高質量發展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