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抓好礦井安全隱患治理工作,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井下安全隱患的產生,安源煤礦研究制定了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問責制度,確保安全隱患落實整治到位,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該礦的安全隱患問責是指對安全隱患的產生和排查治理不力進行責任追究,包括隱患產生問責、隱患治理問責兩個方面:
隱患產生問責即無論哪個單位、哪個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都必須進行分析,查明隱患產生的原因,落實隱患產生的責任。一般事故隱患由礦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進行分析,二級事故隱患由礦長組織進行分析,一級、特級事故隱患由集團公司領導親自組織分析。
隱患治理問責要求隱患整改必須做到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應急預案“五落實”。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隱患排查治理第一責任人,重大隱患實行礦領導掛牌督辦;生產副礦長負責采掘、頂板、機電運輸方面的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副礦長負責一通三防安全監察管理方面的隱患排查治理;總工程師負責防治水技術管理方面的隱患排查治理。
同時,該礦要求安全管理部門加強對隱患整改的跟蹤督辦,一日一分析,未制定整改方案,未按計劃完成整改任務,必須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