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團公司下發文件,要求各礦、廠單位堅持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全面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領導機構。設置消防辦公室,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安全保衛人員,消防重點單位、部門制度須上墻,并有必要的防火警示標志和消防器材設施。
二是加強學習培訓。要求有義務消防隊組織,并經常組織開展消防知識學習。對消防重點崗位人員要定期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每季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是積極整改隱患。每季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積極整改,做到一般火災隱患整改率90%以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率100%,確保全年無重大火災事故。
四是對他人承包、租賃的房屋、場所,將消防安全責任列入承包或者租賃合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并報有關公安分局備案。
五是對新建、改建、擴建、裝修的物資倉庫、油庫、易燃易爆車間、娛樂室、會議室、宿舍、重要機房等與消防安全有關的工程項目,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申報、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