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團公司根據省煤集團公司上半年安全生產經濟運行分析會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研究制定了《落實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十項規定實施細則》和《確保實現今年經營目標的決定》,力求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等各項工作穩步發展,助力企業順利渡過經濟“寒冬期”。
針對公司安全生產現狀制定的安全生產十項規定實施細則,強調要嚴格落實責任主體,嚴格瓦斯超限治理,加大安全投入,不斷改進采煤工藝,淘汰落后產能,加快采掘機械化進程,嚴格按照生產計劃,依法、依規組織生產。同時,加大對未遂事故和重大隱患問責追究力度,對未遂事故和重大隱患實行對口匯報、現場分析處理和統計報告制度,如此,一旦發生事故,則可盡快找出事故原因,落實責任追究,嚴肅事故處理。
當前嚴峻的經濟形勢,使煤炭企業面臨生死存亡的危機關頭,為確保順利實現今年經營目標,集團公司提出了嚴肅經營責任、嚴格崗位問責等十項決定。要求各單位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公司相關規定,切實轉變作風,千方百計降低各項生產、非生產費用開支。同時,強化風險控制,對巨額虧損且扭虧無望的企業堅決停產。對完不成今年經營目標的單位,年度考核一票否決,領導人員績效薪酬為零,只發基薪(生活費)和安全獎勵。對超虧嚴重的企業,還將追究相關領導人員的責任。為確保執行到位,公司和礦廠兩級紀委將負責組織協調,監察、審計、財務、勞資社保和辦公室等部門參加,對決定執行情況認真檢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