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至9日,省煤炭集團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第一督導檢查組組長劉國清等一行四人對萍礦集團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萍礦集團公司領導彭志祥、魏建明、吳耀純、李林接待了督導檢查組一行。
8日上午,萍礦集團公司召開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匯報會,萍礦集團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吳耀純代表萍礦集團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匯報了萍礦集團公司前期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匯報會后在公司領導、中層管理人員和職工代表中進行了問卷調查,并召開了座談會。
在為期兩天的督導檢查中,省煤炭集團公司督導檢查組還深入到青山礦、萍礦社區兩個單位和財務處、勞資社保處兩個部門進行重點抽查。
9日下午,在萍礦集團公司常委會議室召開了督導檢查總結指導會,省煤炭集團公司督導檢查組反饋了督導檢查情況。省煤炭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第一督導檢查組組長劉國清在會上講話,她對萍礦集團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前期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她指出,萍礦集團公司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高度重視,組織領導堅強有力,宣傳發動廣泛深入,自查自糾認真扎實。特別是結合萍礦實際,在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的同時,認真組織開展經營管理十個方面的專項檢查的做法很好,對強化內部管理、預防腐敗滋生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同時,她還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繼續加大宣傳力度,特別是各單位黨政“一把手”要提高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扎扎實實推進專項治理工作;二是在全面自查、找出問題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已發現問題的原因、責任、制度缺陷;三是認真抓好整改,對該進行賬目處理的要進行帳目處理,該收的錢要收到位;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通過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
萍礦集團公司總經理魏建明在會上表示,將按照省煤炭集團公司督導檢查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組織全面自查,在此基礎上召開專題會議,認真疏理分析查找“小金庫”的原因,從制度上規范管理,徹底鏟除“小金庫”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