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坑礦在職工代表大會上通過了續訂《集體合同》及《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的決議,這是集團公司首個續訂集體合同的單位,集團公司工會正積極推進其他基層單位集體合同的續訂。
簽訂集體合同,是集團公司多年來持之以恒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工會在穩定企業勞動關系中的積極作用,有利于從整體上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于緩和解決勞動爭議和勞動矛盾。以高坑礦為例, 該礦2007年1月簽訂的集體合同已到期,礦部很重視合同的續訂,根據集團公司工會的相關文件及范本,以及《勞動法》、《工會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礦上實際,先擬出合同草案,下發到基層單位。本次續訂的集體合同比較細致,對原合同做了進一步的完善,如將年休假等相關內容明確寫入了合同,根據職工意見,對勞保用品發放方式和時間做了改進,將工資結算向井下工種傾斜。據悉,集團公司還有16家單位集體合同到期,集團公司工會下發了相關文件通知,并督促指導各單位進行集體合同續訂,目前該項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