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1日公布的《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點》中指出,計劃今年制定《高等學校生均成本核定辦法》,繼續強化高校服務性收費管理,全面推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王旭明昨天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認為:“說重新核定大學學費就要漲價,這是誤解!睋榻B,教育部重新核定大學學費標準是想讓教育成本分擔更趨合理。 我國高等教育實行的是教育成本分擔機制,也就是國家、學校和學生本人各負擔一部分費用。大學學費標準一般是按照每名學生培養成本的25%來收取的,而且學費標準自2000年以來6年沒有調整過。王旭明介紹說,《高等學校生均成本核定辦法》一旦出臺,高校收取學費就有了依據。 “不好說是高還是低,因為現在成本核定辦法還未出臺,成本核算還未有結果。只能說,出臺的標準只會更趨合理,更適合現階段我國的國情。”王旭明告訴早報記者。 對于高等學校學生成本的核算,是否是由教育部本部門來完成,王旭明表示,并非像外界所理解的只有教育部在做這件事情,“高校學生成本核算,涉及多個部門,還有專家進行‘會診’。從決策的過程來看,論證的過程更加合理而科學。”王旭明解釋,相關部門包括財政部、物價部門、金融部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