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礦全面推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并實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等七項制度,構建了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體系,為實現礦井安全 生產打下了堅實基礎。
安全工作重在制度建設,近年來,安源礦結合本礦工作實際,依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先后制定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及舉報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問責制度》、《安全生產隱患 治理銷號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建檔及統計分析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專項資金保障制度》、《安全生產隱患分級監控治理責任制度》等七項制度。最近,安源礦對七項制度重新修訂補充,使之更加完善健全,并作為一項專項工作制度行文下發推進實施。這樣做的目的是使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目標更明確,責任更細化,操作更規范,管理更科學。如原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只規定四級隱患排查。即礦級、區科級、安全部門級和班組級。修改補充后增設了群安網員、青安崗員 級,使四級隱患排查上升為五級隱患排查,并且明確了網員、崗員安全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七項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包含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報告和舉報、治理銷號、信息建檔和統計分析、資金保障、分級監控治理和治理問題等內容,形成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完整的工作制度體系,形成了科學有效的安全工作架構,為消除安全生產隱患、確保職工安全,實現礦井安全生產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