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副市長甘新承認廣州工資有些偏低,他透露,目前正在醞釀公務員漲工資一事,有可能人均漲幅1500元(7月16日《新快報》)。
在這種市民普遍收入增長慢的情形下,卻率先醞釀公務員漲工資,甚至是“有可能人均漲幅1500元”,卻沒有拿出實際行動來促進其他市民收入的增長,這是一種在階層上的收入分配不公平,使我不得不懷疑甘副市長拿著“市民收入增長慢”這種論調是否僅僅為“公務員漲工資”造勢而已。
廣州的公務員工資到底是高是低?甘副市長說,2006年他到華東參加一個會,跟江浙某個市的副市長聊天,對方問他月收入多少。他報出實數后,對方問了一句:“這是不是以美元計的?”這個事例,只能說明廣州的公務員收入與其他兄弟市的公務員收入相比低。有網友通過自己的實際調查,在網上披露出廣州普通公務員在2006年收入是:3400元/月,四個節各1000元,年終多發一個月工資3400元,全年平均4016元/月。而廣州統計局統計出2006年1月份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2631元。廣州公務員的工資能算“低”嗎?
因此,在廣州這種“市民收入普遍增長慢”的情形下,廣州市政府要考慮增長市民的收入,理應首先給那些收入更低的行業來解決工資增長的問題(例如像東莞一樣給市民派紅包等方式),再來解決公務員工資增長的問題。這是因為,與其他行業相比,公務員群體掌握著公權,比較容易通過博弈來達到自身的目的,而其他行業的人僅靠自身的力量來增加收入很難,因此,必須優先考慮他們的利益;其次,給公務員加工資方案比較容易出臺,而給其他行業增加收入牽涉到方方面面多個部門,出臺需要反反復復,如果先給公務員漲工資,而其他行業增加收入卻遲遲不能出臺,再加上公務員收入本身就比一些行業更高,這極易引發其他民眾不滿,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當然,我們也注意到,甘副市長也說了:“在財力允許的范圍內,會盡可能地向民生傾斜,包括增加市民收入!钡,“市民收入”還僅僅是考慮范圍,而公務員漲工資卻實際醞釀,“有關標準還在審定和報批之中”。這一慢一緊,多少能看出,領導對于市民增加收入與公務員漲工資的實際態度,也多少可以證明我的“造勢”猜測并非“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