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至今仍保存著1976年至2013年《萍礦工人報》、萍鄉廣播電臺、萍鄉電視臺的279份用稿通知單和稿費單,上面有稿費記錄。 1975年1月,我在萍鄉礦務局高坑煤礦機組區工作。當時的區支部副書記是萍鄉廣播電臺特約通訊員。他把礦上“雙先”會的材料摘抄后準備投稿廣播電臺,讓我幫他修改和謄寫,并以聯合署名方式寄出。后來,我兼顧板報宣傳工作,從此開啟寫稿生涯。剛寫稿時是沒有稿費的,電臺會不定時分發些稿紙和通訊匯編書給我,但我并不計較這些,只是想鍛煉提高自己。 恢復稿費大概在1978年。我現存最早的一張用稿通知單是1979年2月3日萍鄉廣播電臺發的,上面標明稿費1元;另一張是1979年8月10日萍礦工人報社發給我的,稿費1.5元。1979年至1986年間,礦報的每筆稿費一般是0.8元至1.5元,萍鄉廣播電臺的稿費也大體相同。當然,分量重的新聞稿和字數多的副刊稿,每筆稿費在2元至3元之間。礦報對一些短訊和一句話新聞,只給0.3元至0.7元的稿費。我在1980年8月19日和1981年4月7日的兩筆稿費,各只有0.3元。你別小看這點錢,當時它可抵得上大井食堂一份扣肉的價錢。1981年,我在礦報上稿37篇,現存稿單29張,總計稿費27.2元,而1982年高坑煤礦職工的年終獎也就是40元。 稿費的高低,因投稿報刊的級別、類型、地區不同而存有差異。1983年7月,我的一首200字小詩被《江西支部生活》采用,獲稿費3元。當時在開拓區上一個月班,防塵營養費僅有4元。1989年1月,我的一篇1600多字稿件《矸石磚的制作》,在長沙一家科普型刊物《當代礦工》上刊登,得稿費10元。1991年1月15日,我的一篇300字新聞稿登上《中國煤炭報》,得稿費8元。1994年7月2日,我的一篇調查紀實文章《同名同姓的困惑》刊發在《萍礦工人報》二版,全文2800多字,占據版面的四分之三,獲得自給礦報寫稿以來第一筆大額稿費——30元。 隨著物價的上漲,稿費也有相應的調整。大概從1999年起,《萍礦工人報》副刊版的稿費一般在12元至40元之間。2007年7月,我的散文《想起了下井的黑哥們》,獲稿費40元。2009年,我被礦區工會返聘時,負責萍礦“工人先鋒號”班組建設礦報專版的撰稿,整版大小不一6篇稿子,稿費40元。相比而言,萍礦文聯主辦的《熱流》期刊稿費略高,原來每篇散文給30元至50元,后來漲至每篇100元的稿費。 2012年11月,萍礦工會主席要我寫一篇高坑煤礦的簡要礦史,準備陳列在高坑煤礦斜井禮堂圍墻邊,迎接省、市兩級工會檢查。我花了十天時間查資料、作統計、尋圖片、寫專稿。簡要礦史展出之后,高坑煤礦工會副主席專門將600元稿費送到我居住的小區門口。 在萍礦工作近39年,我有近一半的時間與文字為伴。時有稿單寄來,雖然稿費只有區區的幾角、幾元,以至后來的十幾元、幾十元,但是我每收一筆稿費都蠻開心。因為它是對我寫作能力的認可,是自身價值的體現。工作之余,做自己喜歡的事,干自己擅長的事,舞文弄墨寫點東西,既能給我帶來快樂和成就感,又能有一份額外的收益,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