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人人都是主角,沒有旁觀者。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的一大亮點,就是新增了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為貫徹落實這一規定,萍礦集團于日前制定了《萍礦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和落實集團各領導、各部門及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確保企業安全、有序、健康發展。 《安全生產責任制》圍繞“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這一核心要素,按照“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部門、崗位、人員,明確了集團總助以上領導、各部門及各崗位的責任范圍,使每一個人都清楚自己在安全生產中“該負什么責任”。如明確萍礦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要督促開展好“五個一”活動,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十個一次”工作;財務總監要積極籌措用于安全生產措施、特大自然災害治理等方面的資金,及時撥款,保證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法務總監要著重抓好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督查安全法律、法規的執行等。各部門則要按各自職能,全面負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各項具體職責。 具體到各崗位,從部門領導、到各崗位人員,一一落實責任,解決每一項工作“由誰負責”的問題,建立起全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使安全生產責任“全覆蓋”,不留責任盲區,努力形成人人關心安全生產、人人抓好安全生產的良好局面,通過“齊抓共管”,切實保障員工的安全、健康以及企業的財產安全。同時,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還將定期進行安全履職檢查評價,以促進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提高安全履職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治理能力的整體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