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礦黨字〔2016〕28號
各單位黨委(直屬黨總支): 決定: 廖時林同志任青山煤礦黨委委員、書記,兼任青山煤礦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免去其集團公司工會副主席職務; 文濤同志任集團公司工會副主席,免去其武功山休閑旅游公司黨委委員職務; 彭志剛同志任武功山休閑旅游公司黨委委員,免去其青山煤礦黨委副書記、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職務。 工會主席的任免請按照《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
中共萍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2016年8月28日
抄報:江西省能源集團公司黨委。 抄送:江西省能源集團公司組織部,本集團公司紀委、工會、團委,各部門。 萍礦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