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萍礦合作醫院黨委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近日出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從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兩個方面進一步細化了廉政建設的責任分工。黨委書記是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廉政建設任務分解到責任領導、各黨支部、各科室,并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重點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抓好干部作風建設,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和《江西省能源集團公司黨員領導人員紀律作風建設二十條禁令》精神,防止“四風”反彈;抓好權力監督工作,推進權力運行全過程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信息化,執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落實民主決策制;做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活動,領導干部帶頭當好表率、講好黨課;抓好查辦案件工作,支持紀檢監察部門履行執紀監督問責職責,堅決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同時,實行“一案雙查”,加大問責力度。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的科室,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對違反或者未能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及主體責任相關規定的,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責任追究。
為確!皟蓚責任”的落實,該院還提出了三個“健全”。一是健全學習機制。每年至少組織2次反腐倡廉專題學習,黨委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講廉政黨課1次。二是健全談話制度。實行對下約談制度和談話提醒制度,院黨委主要負責人與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分管領域的科室負責人之間,每年至少談心談話1次;班子成員發現分管領域干部有苗頭性問題的,要會同紀委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三是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履行職責不力,導致單位出現大面積違紀違規問題,或長期風氣不正的,要追究相關領導、紀檢監察部門的責任。